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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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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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責(zé)任單位處罰
處罰依據(j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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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責(zé)任單位處罰
處罰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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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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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辦理工程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手續(x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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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五十六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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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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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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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示或暗示設(shè)計、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(shè)強(qiáng)制性標(biāo)準(zhǔn),降低工程質(zhì)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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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五十六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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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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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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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圖未經(jīng)審查或?qū)彶椴缓细?,擅自施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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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五十六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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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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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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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、構(gòu)配件和設(shè)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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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五十六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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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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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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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(jié)構(gòu)變動的裝修工程,沒有設(shè)計方案擅自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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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六十九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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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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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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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擅自變動工程主體和承重結(jié)構(gòu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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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六十九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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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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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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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或?qū)Ⅱ炇詹缓细竦墓こ躺米越桓妒褂没驅(qū)⒉缓细竦墓こ贪春细耱炇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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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五十八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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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工程合同價款2%以上4%以下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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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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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竣工驗收后沒有及時辦理備案手續(x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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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五十六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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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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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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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規(guī)定移交工程項目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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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五十九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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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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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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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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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責(zé)任單位處罰
處罰依據(j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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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責(zé)任單位處罰
處罰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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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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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照工程建設(shè)強(qiáng)制性標(biāo)準(zhǔn)進(jìn)行勘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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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六十三條
《設(shè)計條例》第四十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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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;
2. 責(zé)令停業(yè)整頓;
3. 降低資質(zhì)等級;
4. 吊銷資質(zhì)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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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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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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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責(zé)任單位處罰
處罰依據(j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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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責(zé)任單位處罰
處罰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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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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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照工程建設(shè)強(qiáng)制性標(biāo)準(zhǔn)進(jìn)行設(shè)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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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六十三條
《設(shè)計條例》第四十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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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;
2.責(zé)令停業(yè)整頓;
3.降低資質(zhì)等級;
4.吊銷資質(zhì)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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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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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根據(jù)勘察設(shè)計文件進(jìn)行設(shè)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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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六十三條
《設(shè)計條例》第四十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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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;
2.責(zé)令停業(yè)整頓;
3.降低資質(zhì)等級;
4.吊銷資質(zhì)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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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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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建筑材料、建筑構(gòu)配件的生產(chǎn)廠、供應(yīng)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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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六十三條
《設(shè)計條例》第四十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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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;
2.責(zé)令停業(yè)整頓;
3.降低資質(zhì)等級;
4.吊銷資質(zhì)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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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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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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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責(zé)任單位處罰
處罰依據(j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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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責(zé)任單位處罰
處罰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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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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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按設(shè)計圖紙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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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六十四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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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處工程合同價款2%以上4%以下罰款;
2. 負(fù)責(zé)返工,并賠償造成的損失;
3. 責(zé)令停業(yè)整頓;
4. 降低資質(zhì)等級;
5. 吊銷資質(zhì)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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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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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反施工技術(shù)標(biāo)準(zhǔn)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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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六十四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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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處工程合同價款2%以上4%以下罰款;
2.負(fù)責(zé)返工,并賠償造成的損失;
3.責(zé)令停業(yè)整頓;
4.降低資質(zhì)等級;
5.吊銷資質(zhì)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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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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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工減料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、建筑構(gòu)配件和設(shè)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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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六十四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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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處工程合同價款2%以上4%以下罰款;
2.負(fù)責(zé)返工,并賠償造成的損失;
3.責(zé)令停業(yè)整頓;
4.降低資質(zhì)等級;
5.吊銷資質(zhì)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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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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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規(guī)定對建筑材料、建筑構(gòu)配件、設(shè)備和商品混凝土進(jìn)行檢驗;未對有要求和涉及結(jié)構(gòu)安全的試塊、試件及有關(guān)材料進(jìn)行取樣檢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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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六十五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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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;
2. 責(zé)令停業(yè)整頓;
3. 降低資質(zhì)等級;
4. 吊銷資質(zhì)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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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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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(w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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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六十六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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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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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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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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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責(zé)任單位處罰
處罰依據(j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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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責(zé)任單位處罰
處罰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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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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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建設(shè)單位或施工單位串通,弄虛作假,降低工程質(zhì)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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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六十七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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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沒收違法所得;
2. 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;
3. 降低資質(zhì)等級;
4. 吊銷資質(zhì)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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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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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不合格的工程、建筑材料、構(gòu)配件和設(shè)備按照合格簽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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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質(zhì)量條例》第六十七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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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沒收違法所得;
2.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;
3.降低資質(zhì)等級;
4.吊銷資質(zhì)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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